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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稀」為貴,鑽石比石頭貴,因為石頭多,鑽石少。物以「需」為貴,若把石頭全部變為鑽石,則泥土一定比鑽石更重要。因為泥土還可耕種,而鑽石則無法種植,所以泥土會比鑽石更有價值。      戴勝益~王品餐飲集團董事長

 

 

專題:愈競爭,愈平庸

揚米.穆恩(Youngme Moon)/哈佛商學院企管研究所教授

 

我每次去拜訪企業,跟經理人相談,第一件事通常是聽經理人進行競爭性分析的簡報/競爭性定位圖、競爭性指標統計數據等等,加強我對企業策略性思維的理解。內容通常令人印象深刻,這一點無庸置疑,但經過多年觀察,看企業經理人如何使用這些數據之後,我發現自己很奇怪,竟然覺得也許對競爭對手「太」了解不一定是好事。

 

據我的觀察,掌握太多競爭對手的資訊,至少會對我們產生兩種影響。第一會營造某種短視競爭的行為,花太多精力注意對手的一舉一動。每一個策略性細節,每一個競爭性細節,都逃不過我們的注意。因此,我們會發現競爭對手甲在市場上推出幾項新的產品特色,或競爭對手乙提高售價。高度關注競爭對手的作為固然立意良好,但也會讓我們分心,就像強迫症令人無法專心一樣。

 

短視競爭的行為還會產生另一個相關的問題:營造的動能讓我們仿效(甚至超越)競爭對手一舉一動的行為變成一種自然反應。我在前章討論過這一點:競爭標準的存在最能促進一致性。只要有人拿出圖表或試算表,說明我們在哪些方面落後商業對手,我們幾乎不可能抗拒迎頭趕上的衝動。

 

結果就是幾近荒謬的競爭性群體行為。飯店讓客人看免費的有線電視,卻保留很奇怪又過時的做法,對市內電話收費。洗手間的肥皂可免費使用,但冰箱裡的汽水喝了要付錢。我的意思不是這樣不對,而是每家飯店都這樣做有點奇怪,競爭性差異如此之小,即使在這麼小的細節上也一樣。

 

經濟學家范伯倫(Thorstein Veblen)在二十世紀初以提出「炫耀性消費」一詞聞名。他在知名著作《有閒階級理論》中主張,現代消費是無意義的行為,每個人變得只在乎和別人比較,不能落人後,忘記自己消費的目的何在。

 

我最近在想,如果范伯倫現在還在世,也許會再提出「炫耀性競爭」的現象。當我們花太多時間比較自己和競爭對手品牌的表現,將很容易陷入競爭性疲乏,很容易花太多時間和別人比較,不落人後,在過程中卻忘記經營品牌的目的是要擴大和對手的持久差異。

 

但我也要澄清,我的意思不是要大家忽視競爭對手,而是我認為應從消費者的觀點反觀自身。當消費者在看特定類別裡的各家競爭品牌時,往往只看到模糊一片。

 

我們的目的是要脫穎而出,而不是融入那一片模糊中。這才是差異化的真諦。本文摘自《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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