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 很好的一個示範。
看哪個單位以後還敢ㄍㄟ肖!
和政府做生意,本來就該如此。看到了嗎,Jimmy先生?!
留下證據,公事公辦咩。
不該退讓的,就要勇敢堅持!

〈我喵了就算〉

解約敗訴 故宮判賠澳商近4千萬
中央廣播電台 (2008-11-29 08:18)  故宮南院工程一再延宕,除美國建築設計安普公司24日控告故宮,要求付出積欠的設計費外;2006年間遭故宮解約的專案管理顧問公司澳商聯盛,也向故宮提出損害賠償。士林地方法院28日宣判,澳商聯盛求償部分勝訴,故宮必須賠償澳商聯盛3千978萬8千333元。針對法院對澳商聯盛求償的判決,故宮法務人員張英傑表示,目前判決書尚未收到,相關內容還不得而知,等到收到判決書之後,會與律師商討內容,為維護故宮權益,一定會再提出上訴。故宮為興建位於嘉義太保的故宮南院,編列預算聘用工程專案管理顧問公司,原由澳商聯盛得標,事後卻傳出故宮評審過程放寬競標資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違反採購法之嫌裁決「撤銷原採購」,迫使故宮向澳商聯盛解約。澳商聯盛自認合法得標卻被迫解約,致造成該公司的損害,於是在去年向故宮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原擬求償8千餘萬,後改要求賠償6千322萬7千9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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