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花錢買氣受-重覆劃位
來源:跟著黃律師學法趣
http://www.publish.com.tw/new/lawyer-all/lawyer-list.htm
 

小瓜和女友兩人在難得假日,決定去看兩人期昐以久的一部大片,因為票房非常好,兩人還事先在網路上預約訂票,當日去戲院取票後,小瓜和女友看看時間還早,就先到附近的百貨公司逛逛,久沒放假的小瓜女友在百貨公司內殺花了眼,任憑小瓜如何勸阻都無法讓女友清醒,只好隨女友去亂血拚了,自己則乖乖在一旁當個聽話的挑夫。
 
等到女友稍稍盡興後,這才發現只剩五分鐘電影就開演,兩人急急忙忙趕回戲院,卻發現位子上已經坐了一對情侶,小瓜和女友立即出示票根表明這是自己的位子,麻煩坐錯位子的兩位讓座,沒想到坐在位子上的情侶卻說這才是他們的座位,也拿出自己的門票,證明是他們的座位沒錯,兩方人馬互不相讓,因雙方爭吵聲過大,服務人員趨前關心,這才發現原來是劃位系統出了問題,將二組人馬的座位重覆劃了。
 
因為小瓜提前在網路上劃位的,所以服務人員便請現場排隊買票的先生,移到別排去坐,但現場買票的先生並不願意離開,認為現在坐的位子比較好,而且自己也是排隊很久才買到的門票,憑什麼自己卻要換到視野比較差的位子去?
 
雙方僵持不下吵鬧不休,也影嚮到周邊觀影的民眾,越來越多人開始抱怨,再這樣下去根本無法專心看電影…。
 
 
 
黃律師的法律觀點
 
小瓜對黃律師抱怨說,最後兩組人馬就這樣僵持到電影結束,整場觀影的民眾也怨聲載道,認為小瓜的爭吵事件和服務人員的解決方法很差勁,影嚮他們的觀影權利,大家都在抗議,要戲院給個公道,但戲院卻表明,在當下己經提供解決方法,是雙方人馬不接受,所以無法給予賠償,至於周圍觀影民眾,大家都有位子坐,所以也不提供賠償。
 
小瓜便來問問黃律師,戲院提出的解決方案這麼爛,當然自己一定要接受嗎?真的不能要求戲院賠償嗎?黃律師聽完小瓜的案例覺得很多爭議的地方,就讓黃律師帶大家來好好探討一下吧。
 
一、戲院重覆劃位,雖然有提出解決方案,但因小瓜和現場劃位的先生不接受,造成大家都沒有看到電影,戲院也不提供其他賠償,是否有法律問題?
 
民法第226條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依上開規定,消費者到電影院看電影如果遇到戲院因票務作業疏失疏誤,導致重複劃位,消費者可當場拒絕觀看該部影片,並可立即向業者反映,要求退回原來所支付的票價,若消費者能舉證其所受損害,還可向業者求償。
 

二、其他的觀影民眾被小瓜和現場買票的先生及服務人員的爭吵,影嚮到無法專心看電影,戲院、小瓜及現場買票的先生是否有法律責任?
 
民法第227條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依前揭民法第227條第2項之規定,其他觀影民眾得向戲院請求加害給付損害賠償。
 
民法第185條第1項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依前揭規定,其他的觀影民眾得向小瓜和現場買票的先生請求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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