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創造供給。
 
即便新經濟學修正了古典經濟學,
但,凱因斯來不及告訴你,事實是... ...
 
「需求」,遠遠凌駕於一切之上!
「供給」,只不過是博得對方青睞的方式。

開拓、維持、發展業務關係的關鍵,
在於找出對方認為最重要的事項&滿足對方的需求。
 
是的!
是「對方認為」,而不是「你」認為。
 
不能給?
不想給?
不爽給?
很抱歉。
 

你,跪安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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