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討厭一個人
有時,不需要理由。
就是陌名的喜歡,陌名的討厭。

一句話,一個動作,
或許,瞬間顛覆前一秒的喜惡。

草菅人命?

maybe yes, maybe not.

或許某個 event 觸動,妳才發現他/她原是那樣的人。
所以,這一刻起,妳決定開始喜歡/討厭那個人。


無所求的交朋友,往往會物以類聚。
因事業需要而勉強結交的異業結盟,卻南轅北轍,截長補短。

by function 區分朋友用途,才不會嘔了自己苦了朋友。


結論:
酒肉朋友,也是有存在的必要。



〈我喵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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